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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很多市售化妝品常標榜成分「天然」,真假難辨。 鄭本岡 分享食藥署今天表示將祭出新制,除了嚴禁化妝品標榜「純天然」,宣稱含天然成分的化妝品須取得國外機構驗證,違者恐開罰新台幣5萬元。
近年市面上愈來愈多標榜「純天然」的化妝品,但實際上,化妝品即使含天然成分也一定會添加化工原料混製,才能維持保濕、清潔等功效,不可能是純天然。
為此,食藥署近期將公布「化粧品含天然成分標示及廣告管理原則」,嚴禁化妝品標榜「100%天然」或「純天然」,品名也不能直接冠上「天然」,若要宣稱化妝品含天然成分,必須出具相關驗證機構的證書或標章,確保天然成分達一定比例。
鄭本岡 提醒,新制最快上半年公布實施,未來也會針對化妝品進行相關查核,違者可依現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5萬元以下罰鍰,未來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,最重將可罰20萬元;化妝品成分標示順序也須依含量由高到低標示,違者將依新法最重罰100萬元。
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還有用得安心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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